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知识产权侵权律师咨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有哪些

2020-10-26 15:46 来源:zlw003
核心提示:有些人可能不太了解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有哪些,毕竟不是所有的人对法律都是烂熟于心的,甚至还会有些人是法律小白,根本就不了解法律。那么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有哪

有些人可能不太了解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有哪些,毕竟不是所有的人对法律都是烂熟于心的,甚至还会有些人是法律小白,根本就不了解法律。那么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有哪些?对侵犯商业秘密行为追究法律责任是怎样的?
 
知识产权侵权律师咨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有哪些
《反不正当竞争法》第10条以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《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》(1995年11月23日发布)指出,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手段侵犯商业秘密:
(1)以盗窃、利诱、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;
(2)披露、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;
(3)根据法律和合同,有义务保守商业秘密的人(包括与权利人有业务关系的单位、个人,在权利人单位就职的职工)披露、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。第三人明知或应知前款所列违法行为,获取、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,视为侵犯商业秘密。在实践中,第三人的行为可能与侵权人构成共同侵权。
 
知识产权侵权律师咨询对侵犯商业秘密行为追究法律责任
(1)将侵犯商业秘密行为视为违约行为,如果合同当事人依合同约定应当承担保密义务而非法公开、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商业秘密的,则依合同法规定追究其违约责任。
(2)将侵犯商业秘密行为视为民事侵权行为,如果商业秘密被他人非法获取、泄露或使用,其权利人可依侵权行为法追究侵权人的侵权责任。其民事救济方法一般是申请法院颁发禁止侵害令,禁止侵害令又分临时禁止令和长期禁止令。临时禁止令一般在诉讼中发出,长期禁止令一般在案件审结裁决时发出。请求损害赔偿既可单独使用,又可同时使用;
(3)将侵犯商业秘密行为视为不正当竞争行为,依反不正当竞争法追究其法律责任,其法律责任一般是刑事责任。
 
以上就是为您收集整理的相关知识。综上所述,如果商业秘密被他人非法获取、泄露或使用,其权利人可依侵权行为法追究侵权人的侵权责任。如果您还有没有解决的问题欢迎您咨询知识产权侵权律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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